8月2日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《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77号提案的答复》,根据《答复》内容,下一步浙江省将推进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、碳计量和监测,水泥和钢铁等行业的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标准建设;摸底SF6等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,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;开展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农业、居民生活、碳汇等重点领域试点和低(零)碳县乡村试点建设等碳中和能力;加强甲烷、HFC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和水平;推动“双碳”工作宣传、知识普及和推广“浙江碳普惠”应用等开展工作。